图书馆关于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2016-06-15

图书馆关于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按照校历的安排,为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特提醒所有2016届毕业生在离校前注意以下事项:

1) 清还所有图书馆的借书,包括馆际互借以及其他图书馆(如国家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医学图书馆等)的借书;

2) 结清图书馆的各类账单,包括图书过期使用费、图书馆阳光大厅上网费等;

3) 取消所有正在进行的预约和请求;

4) 提前办理遗失图书的赔偿手续

5) 已办理清华大学图书馆借书证的同学,请提前到清华大学图书馆办理退证,并在离校前将退证回执交至图书馆证卡服务处;

6) 6月17日起,图书馆停止对毕业生的馆际互借借书服务;

7) 6月23日起,图书馆停止毕业生的借书权限。

 

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及单证生)提前提交学位论文,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请研究生在论文答辩通过时,务必在学位论文末页的使用授权说明中签署本人姓名和导师姓名

2. 请研究生在答辩通过后尽快通过图书馆主页提交电子版论文,可避免离校高峰期间学位论文等待审核用时过长。学位论文审核需要3-5个工作日完成,建议7月1日前完成提交。

 

研究生在清还所有图书馆的欠书欠款以及通过学位论文审核后,才能完成图书馆的离校手续。

为方便毕业生清还欠书欠款,图书馆证卡服务处办理离校手续工作时间为:

6月27日- 7月1日,7月4日- 7月8日

电话:62754246

地点:图书馆阳光大厅(近南门)

(7月2日、3日周末期间,如有紧急情况需处理,可联系还书处)

 

为方便研究生办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图书馆学位论文办公室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期间工作时间为:

7月4-8日

电话:62759141 

邮箱:thesis@lib.pku.edu.cn

地点:图书馆121房间

实时咨询:登录北京大学论文授权提交系统后,可选择MSN或QQ方式进行咨询。

祝毕业生胸怀远志,前程似锦!

 

图书馆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