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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服务
北京大学图书馆现在开展的读者借阅服务项目有:
1.图书借阅
(1) 外借:图书外借分为开架和闭架两种形式。在开架借阅处借书,读者可从书架上直接选取自己需要的图书,在出纳台办理借阅手续。在闭架借书处借书,读者必须先查目录,填写索书条交到出纳台,待工作人员将书取来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本馆目前设有3个(主要的)开架借阅处和1个闭架借书处。3个开架借阅处分别为:人文社科图书借阅区(E2-1)、科技图书借阅区(E3-1)、文学图书借阅区(旧馆223);闭架借书处为总出纳台(旧馆1-1)。
(2) 阅览:图书馆的开架借阅处除了办理图书外借外,同时可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室内阅览。在开馆时间内,读者随时都可以到开架借阅处阅览。
(3) 预约:当所需外借图书全部借出时,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系统建立预约请求。具体办法见主页的"常见问题"。
(4) 归还:读者所借图书全部在总还书处归还(借书时工作人员特别声明的除外)。
(5) 馆际互借:读者(限本校教师、研究生)需要借阅本校某一图书馆(与本馆建立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的藏书,可到本馆馆际互借服务中心(旧馆1-1)办理相关手续。
2.期刊借阅
本馆收藏的中外文报刊,除1949年以前出版的中文报刊和外文报纸外,都可以在各报刊阅览室开架阅览,但一般不能外借, 读者需要时可复印。
(1) 期刊阅览区(东区,E4-1室):阅览面积最大的阅览室,设有阅览座位432个。主要存放专业学术性期刊:①中、西、日、俄文当年现刊;②1990年(含)以后的中文过刊合订本(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及少量配套光盘);③1996年(含)以后的西文过刊合订本。
(2) 过刊阅览室(西区,409室):主要收藏年代较早的期刊、报纸,设有阅览座位72个。收藏:①1989年(含)以前的中文过刊合订本;②1995年(含)以前的西文过刊合订本;③日俄文过刊合订本;④1949年以前出版的中文旧报刊及影印版旧报纸。
(3) 港台报刊阅览室(西区,409室):与过刊阅览室合为一室,在阅览室一角集中收藏在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出版的中文报刊。
(4) 报纸和文艺期刊阅览室(西区,419室):主要收藏报纸以及文艺性、文化娱乐性的期刊,设有阅览座位120个。收藏:①中文现报及1949年以后的中文过报合订本;②外文现报及2001年(含)以后的外文过报合订本;③文艺、文化娱乐性期刊现刊及1996年(含)以后的文艺过刊合订本。文艺期刊的过刊集中存放在414文艺过刊阅览室内。
馆藏文献借阅办法
1.读者个人外借图书
(1) 本馆一般图书借阅期为一个月,期刊合订本原则上不外借。遇有特殊情况批准外借,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各借书处或阅览室如有特殊规定,遵照各处、室规定执行。
(2) 某种外文图书如已借出,读者可在网上或总出纳台办理预约借书登记手续。
(3) 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借的情况下,可办理续借手续,一般最多可续借两次。
(4) 读者遗失图书,损坏图书及借阅逾期,均按《北京大学图书馆读者借阅逾期、损坏及遗失图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2.馆内阅览
(1) 读者凭个人借书证在馆内阅览书刊。
(2) 阅览室书刊未经许可,读者不得擅自携出阅览室外。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和个人书刊进入书库和各开架阅览室。
(3) 读者必须遵守各室阅览规则。开架书刊每次限取3册。阅后按号放回原处(或指定处)。
(4) 本馆收藏的1949年以前出版的中文旧报刊,除本校教师和博士生可持本人借书证阅览外,其他读者均需凭单位介绍信入室阅览。
3.非本馆读者借书
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按《北京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某些特殊图书的借阅
(1) 保存本借阅制度
本馆设保存本阅览室,提供中文普通图书的库存品种本的阅览服务。上述图书原则上仅限室内阅览,不能外借,不得擅自携出阅览室外。特殊读者、特殊情况,可依该室规定办理有关外借手续。
期刊合订本仅限在期刊阅览室内阅览。
(2) 工具书借阅制度
本馆工具书概不外借,读者可凭借书证在馆内阅览室使用。
(3) 古籍特藏图书借阅制度
本馆古籍特藏图书包括:普通古籍、古籍珍善本、碑帖拓片、缩微资料等。读者对象为本校的教师和研究生以及国内外有关方面的研究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