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内 容

一、为本校读者提供:

▲文献传递服务

为读者复印、传递本馆未收藏的期刊文献、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报告等。服务方式如下:

1,通过馆际互借系统提交申请

通过馆际互借系统在网上提交申请,由馆际互借处代为读者传递文献。

2,通过CASHL系统申请人文社科外文文献

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文献中心CASHL目前收录了11,100多种人文社会科学外文期刊,通过检索期刊目次,查到所需要的论文后,可直接在网上提交申请。首次使用需要注册并确认帐号。文献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到读者邮箱。

▲馆际借书服务

为本校读者借阅外馆收藏的图书,借阅方式如下:

1,利用馆际互借证借书

读者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到图书馆阳光大厅馆际互借处办理借阅馆际借书证手续,由读者本人亲自到相应图书馆借阅。

目前可以使用馆际借书证借书的院校机构图书馆如下: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              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

利用馆际互借证借书注意事项:

馆际借书证只限借用的读者本人使用,借期2天,馆际借书证出借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借用者本人负责;如不慎遗失馆际借书证,请及时跟图书馆馆际互借处联系,联系电话62759723。

利用馆际借证借书时,应该同时出示自己的学籍证件或工作证件。每人每次限借2本,并请遵守借出馆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按期还书,图书到期不可续借。

利用馆际借书证所借图书,返还馆际证时,请在馆际互借处登记;图书到期后,由读者本人到出借馆还书,并确认图书确实归还到馆。如果在图书借阅过程中出现图书遗失、损坏和逾期罚款等情况,均由读者本人负责。

2,通过馆际互借系统提交借书申请:

通过馆际互借系统在网上提交借书申请,由馆际互借处代为读者借书,书籍借到后,通知读者前来馆际互借处取书;图书阅毕,归还馆际互借处,由馆际互借处代还出借馆。目前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借阅图书的收藏馆有: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香港大学图书馆香港科技大学图书馆大英图书馆OCLC部分成员馆

3,通过CASHL馆际互借系统提交借书申请

CASHL目前收录了44万多种人文社会科学外文印本图书。通过检索“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联合目录”提交馆际借书申请。首次使用需要注册帐号。每个读者每次可以借阅3本图书。

CASHL馆际借书目前采取邮寄送书的方式,图书到达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处通知读者到馆办理取书手续。图书阅毕,归还馆际互借处。详见CASHL主页。

4,通过BALIS馆际互借服务借书

BALIS馆际借书:北京地区60多所高校图书馆的中文图书借阅及国家图书馆基藏库中外文图书、上海图书馆图书,通过检索“BALIS联合检索系统”提交馆际互借申请。首次使用需要注册帐号。免费期截至2012年12月31日,但每个读者每次可以借阅3本、借期30天。

“BALIS馆际借书”服务目前采取物流取送书的方式,图书到达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处通知读者到馆办理取书手续。图书阅毕,归还馆际互借处。详见BALIS馆际互借中心主页

二、为外校与我馆有馆际互借协议的读者提供:

(注意:请读者将馆际互借申请提交给贵校图书馆馆际互借处,由贵校图书馆馆际互借员与我们联系,否则视为一般读者对待。)

文献传递服务:

本馆文献提供:包括期刊、图书部分章节、会议论文、旧报纸等文献的复制件。

外馆文献提供:复印、传递本馆未收藏的期刊文献、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报告等。

馆际借书服务:为与我馆签订了馆际互借协议的本市几所图书馆(包括清华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等)的读者提供本馆图书的借阅服务。

三、为校外其他读者提供:

文献传递服务:

复制及传递本馆收藏的文献:包括期刊论文、图书部分章节、会议论文、旧报纸等文献的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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