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1、校外读者来我馆查找资料,须凭(1)本人二代身份证、(2)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或学生证)或单位介绍信在入馆预约平台上提交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到图书馆证卡服务处办理开通。按规定时间,凭此证可到本馆阅览室、阅览区查阅书刊资料。

2、校外读者在本馆查找书刊或检索数据库,须遵守本馆藏书借阅制度,必要时按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3、校外读者只限在本馆内阅览和复印所需书刊资料。阅览时,请爱护书刊,如有损坏,按规定收取赔偿费。

4、凡与我校有合作研究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在我馆查找情报资料的人员,可按《借阅证件管理办法》到证卡服务处办理借书证。

5、校外读者必须遵守本馆规章制度,如违章,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必要时可暂停或取消其借书权,不予退还服务费。

6、校外人员参观图书馆,请参照《参观拍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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